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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环评检测中大气特征污染物监测要求
作者:山东朗润环境检测    日期:2026.02.28

烟台市作为山东省重要的沿海工业城市,在大气环境监测方面已建立起完善的"天、地、空"一体化监测体系。在环境影响评价(环评)过程中,大气特征污染物的监测要求尤为严格,这是确保项目环境可行性和区域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关键环节。

一、烟台市大气监测体系概况

烟台市已建成覆盖全域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包括170个常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涵盖国控、省控、市级及乡镇站,实现从市区到镇街的全方位覆盖。此外,还布局了1个空气质量超级监测站、1个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监测站、6个化工园区监测站、7个交通污染监测站,并在长岛设有国家空气质量背景站。

该监测体系具有三大特点:一是全域覆盖,持续采集地面空气质量实时数据;二是精准溯源,专门针对复合污染、臭氧生成、区域传输等关键问题开展研究;三是立体感知,部署6台颗粒物激光雷达、36台高空瞭望摄像头和6台走航监测车,强化对大气空间扩散及动态变化的实时追踪。

二、特征污染物监测的重要性

特征污染物是指特定行业或工艺排放的具有代表性的污染物,与常规污染物(SO₂、NO₂、PM₁₀、PM₂.₅、CO、O₃)不同,它们更能反映特定污染源的排放特征。在环评过程中,对特征污染物的监测是评估项目环境影响的关键依据。

根据《烟台市"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规划》,需要完善大气特征污染物监测体系建设,特别是在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涉VOCs的产业集群和工业园区,应结合排放特征配置VOCs自动监测设备,强化特征污染物监测监控。

三、监测网络布局要求

1.监测点位设置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监测点位设置需遵循以下原则:

•以近20年统计的当地主导风向为轴向

•在厂址及主导风向下风向5km范围内设置1~2个监测点

•如需在一类区进行补充监测,监测点应设置在不受人为活动影响的区域

2.监测时段与频次

•根据监测因子的污染特征,选择污染较重的季节进行现状监测

•补充监测原则上应取得7天有效数据

•对于部分无法进行连续监测的其他污染物,可监测其一次空气质量浓度

四、监测因子与技术要求

1.常规监测因子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常规监测因子包括:

•PM₂.₅(年均浓度一级限值10μg/m³,二级限值25μg/m³)

•PM₁₀、SO₂、NO₂(浓度限值同步收严)

•CO、O₃

2.特征污染物监测因子

根据烟台市实际情况,特征污染物监测主要包括:

•交通源特征污染物:一氧化氮、二氧化氮、非甲烷总烃、苯系物、黑炭

•工业源特征污染物:VOCs、苯乙烯、氟化物、恶臭污染物等

•特定行业污染物:根据项目所属行业确定,如建材行业的颗粒物、化工行业的有机污染物等

3.监测技术要求

•监测方法:应选择符合监测因子对应环境质量标准或参考标准所推荐的监测方法

•质量控制:加强颗粒物组分、光化学评估、污染源在线监控等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管理

•设备要求:重点排污单位应依法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

五、环评中的监测要求

1.评价等级确定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环评项目需先确定评价等级:

•一级评价项目:需调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达标情况,并进行详细监测

•二级评价项目:需调查区域环境质量达标情况和评价范围内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

•三级评价项目:只需调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达标情况

2.数据来源要求

•优先采用国家或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评价基准年环境质量公告或环境质量报告中的数据

•采用评价范围内国家或地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中评价基准年连续1年的监测数据

•评价范围内没有相关监测数据的,应进行补充监测

3.监测计划制定

根据环评导则要求,需制定详细的监测计划:

•污染源监测计划:明确监测点位、监测指标、监测频次、执行排放标准

•环境质量监测计划:筛选项目排放污染物Pi≥1%的其他污染物作为环境质量监测因子,在项目厂界或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外侧设置1~2个监测点

六、监测数据应用与管理

1.数据应用

监测数据主要用于:

•评价项目所在区域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

•计算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和网格点的环境质量现状浓度

•判断项目所在区域是否属于达标区

2.达标判定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情况评价指标为SO₂、NO₂、PM₁₀、PM₂.₅、CO和O₃,六项污染物全部达标即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烟台市计划到2025年年底前,实现空气质量全面稳定达标,所有区市全部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3.数据管理要求

•重点排污单位应依法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

•不具备实施污染物浓度自动监测条件的,应安装能间接反映排放状况的工况监控、用电(用能)监控、视频监控等

•监测数据需实时上传至生态环境部门监控平台

七、未来发展趋势

烟台市正在进一步完善空气质量监测预警体系,计划:

1.织密监测微网:近期计划增设35个空气质量微型监测站,扩大智能用电监控范围

2.增强实时感知能力:尝试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搭载空气质量监测设备

3.提升预警监测能力:引入智能AI和大模型技术,实现污染状况的提前预警、精准溯源与快速处置

烟台市在大气特征污染物监测方面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体系,为环评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撑。随着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的实施和监测技术的不断进步,烟台市的大气环境监测将更加精准、科学,为区域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和美丽烟台建设提供有力保障。企业在进行环评时,应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为项目环境可行性评估提供可靠依据。